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巡特警大队招聘辅警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巡特警大队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辅警(男性),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癫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体能、心理素质较好,男性身高须1.70米及以上;
(六)具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6月30日(工作日报名: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唐田巷1号,
联系电话:0514-86060444。1362521810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全程佩戴口罩)。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聘用待遇: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江都分局巡特警大队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对工作表现突出及具有有功行为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四、纪律监督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服务热线
0514-80805803